12月21日,福州交警在四城區正式啟動道路停車離場不繳費處罰工作。截至目前,福州交警已經處罰了21輛超時未繳納停車費用的車輛。
對于在四城區收費道路停車泊位停放的機動車,車主在離場后1小時內未繳費的,福州交警將通過智能語音和推送短信提醒,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應于24小時內繳清相應停車費用,超過24小時未繳費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福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》(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0號)等相關規定,將以“機動車駕駛人違反交通指示標志、標線通行”對違法行為罰款100元。
車主可以登錄“e福州”APP,通過“智慧停車”模塊中的“車牌繳費”或“代繳費”功能,輸入車牌號點擊確認即可查詢欠費訂單并及時繳納停車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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